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赣州烟花爆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赣州烟花爆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赣州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第五章 燃放安全
第二十八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第三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第三十一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十二条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三十三条 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二)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三)燃放作业方案;
(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 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
第三十五条 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等级较高的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
赣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一、赣州经开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二、安监、公安、经发、工商、质监、交警等部门,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邮寄、携带、夹带烟花爆竹行为。五、各级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积极参与禁燃禁放的宣传、劝导工作,凡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依法依纪从严从重处理。四、广播、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及各类学校,要做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目前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等均实施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后续如有新规定,本文将持续更新。
赣州市公安局、赣州市城管局、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赣州烟花爆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赣州烟花爆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