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1、提出要求,加强宣传。可借助当地电视、报纸,微信、QQ、横幅等。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巡查,奖励举报等。
3、出台管理规定和处理办法,严格执行。
4、加大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监督、管控,严格审批程序。
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公民财产安全和公民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2][3]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放烟花爆竹,适用本条例。
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或镇。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公安机关是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的主管机关。
环境保护、城市建设、工商行政、供销合作社、乡镇企业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和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六条 县(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区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予以公告。
第七条 县(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因传统节日或重大庆典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县(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作出决定,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由公安机关予以公告。
第八条 下列单位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油罐区、仓库等场所;
(二)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
(三)文物保护单位;
(四)医院、敬老院、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和教学、科研单位;
(五)商场、影剧院、歌舞厅以及车站、码头、港口、机场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
(六)其他严禁烟火的场所。
第九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内,禁止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第十条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烟花爆竹,对燃放的单位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该单位的负责人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燃放的个人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 向人、动物、建筑物、构筑物、空中架设物、交通运输工具等投掷、发射烟花爆竹,或燃放当地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答,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是除限定区域外,北京核心区、城区、郊区、山区,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州区近日发布通告,12月1日起,通州区除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以外的行政区域均为禁放区,全年禁放。
哪个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职能职责划分,属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也就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如今机构改革,这个机构整体合并在应急管理局,因此,现在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是应急管理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