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烟花爆竹责任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烟花爆竹责任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怎么办烟花鞭炮证?
烟花证办理的要求如下:
1、向安监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所需资料;
2、安监部门进行现场审核;
3、安监部门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
4、签订《烟花爆竹销售安全责任书》;
5、领取《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如烟草专卖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吧经营许可证、icp 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等。
全省统一办烟花爆竹证吗?
不需要全省统一办理,各地市安监部门负责审批办理。
办理程序:
1、向安监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所需资料;
2、安监部门进行现场审核;
3、安监部门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
4、签订《烟花爆竹销售安全责任书》;
5、领取《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与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发证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不是统一办,但是证全国通用
按属地化原则,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是由当地消防安全部门核准并颁发的,至于烟花爆竹运输是属于危险品运输。由交通部门核准颁发,这是全国通用的。
不可以。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是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必须获得的执照,必须按照法规的规定分别申请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证书上会写着使用范围的,如果划定的固定区域不能离开固定区域使用,是不可以异地使用的。2006年8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提交哪些材料?
应提交:1、《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申请书》2、《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现场审查意见书》3、《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评估表》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5、《工商营业执照》6、法人安全培训资格证
绵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原料制成、通过着火源作用燃烧(爆炸)并产生声、光、色、烟、雾等效果的烟花和爆竹产品等。
第二条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安州区城区,即:东至安昌河西侧河堤(含河堤),西至物流通道,南至界中路,北至沙汀路。
考虑到传统习俗,区政府在以上禁放区统一设置集中燃放点,仅限于春节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供广大市民集中燃放,具体燃放地点每年通过公告公布。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时间、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条 区政府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逐级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和花荄镇、界牌镇人民政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区公安分局牵头组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城区禁止燃放专项治理活动,制止、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宣传、民政、交通运输、教体、住建、商务、供销、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和花荄镇、界牌镇人民政府,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禁止燃放相关工作。
(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城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逐一签订管理责任书;督促经营单位建立销售台账,定期检查销售流向;在城区禁止燃放区域,不得布设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积极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
(二)区公安分局负责严厉打击“禁燃”工作中发生的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和影响公共安全非法经营、储存的行为。
(三)区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查处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的个人和单位,配合公安部门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查验,协助应急管理部门查处超范围经营和非法经菅烟花爆竹行为。
(五)区商务局负责城区商务酒店、宾馆、大型饭店“禁燃”工作的宣传、日常管理、检查考核工作,并与上述行业签订“禁燃”责任书。
(六)区供销联社负责对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
(七)区生态环境局负责通报城区空气质量指数,根据污染程度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烟花爆竹责任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烟花爆竹责任书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