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合法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禁止燃放爆竹烟花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合法吗

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解读:法律赋予城市人民政府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和禁放时段的权利。在禁放区、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属违法行为】

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方石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答,禁止燃放爆竹烟花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二条 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范围:郑州市全区域。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四、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五、应急、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批发市场、商场和沿街门店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国家关于禁止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1、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等相关标准。烟花爆竹零售店实行专店销售,场所设置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市内销售经营。

2、烟花爆竹零售店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且不应大于20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不小于100米的安全距离。

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定的存放量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执行,最大不超过300公斤火药量。

4、烟花爆竹零售店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电线电缆规范穿管,照明灯具符合防爆要求

1.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0条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2.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3.第31条。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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