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烟花爆竹人合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烟花爆竹人合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对张玉环无罪释放后身挂大红花你怎么看?
“疑罪从无”原则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基本原则,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案限于27年前,刑事技术水平还不高,落实证据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没有确实有力的证据证明确定是谁作案。但犯罪嫌疑人手段凶残、令人发指。造成两个孩子的惨死,犯罪嫌疑人一定会留下痕迹。当年无疑张某某是最大嫌疑人之一,其手上有伤痕,其他人手上也有新伤吗?当然这个伤痕也可以是砍柴不小心伤着的。而且沉尸那个水塘据说也是张某某的。还有询问他是言语紧张。还有半夜他家灯突明突暗的。
如果是现如今刑侦技术提高的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手上有伤痕,那么在受害者的手指甲缝里寻找微量物证,做一下DNA就可以找到真凶了。
因为张某某并不能完全排除嫌疑,真凶也极有可能是同村熟悉的人而且并未查获,张某某还是不要披上大红花好。希望能早日找到真凶,还张某某一个彻底清白,那样披上大红花才有意义!
题主观察的好仔细,连张玉环胸前的大红花都看到了。
根据视频显示,张玉环回到老家,乘坐的是一辆黑色奔驰车,胸前的确佩戴了一朵红色的大红花。
据媒体报道,张玉环回来,是当地政府派车接送的。
哥哥张民强告诉记者,当地政府已派车去南昌监狱接张玉环回进贤老家……
既然是政府派车送回的家,我想,这朵大红花或许是政府的意思吧!
或许有人会有质疑: 既然凶手没有抓到,他就还有嫌疑,如此高调挂大红花,是否妥当呢?
老穆想说,倘若只因为有“嫌疑”就错怪一个人,这样就公平了吗?
如果他是凶手,为何当初不DNA检测呢?
据了解,DNA检测,在1993年就有了,只不过还不流行。但即便不流行,那也是最好的证明办法呀!总比强行逼供要好吧!
我想,只要提取男童手指甲的DNA比对一下,就可知晓真相了。
可惜,并没有,因而也就错过了抓住凶手的最佳时期。
老穆认为,张玉环胸前佩戴大红花,或许有如下几个原因:
第一,他是被无罪释放的,大红花就是最好的证明。
既然没有罪,为何不可以佩戴呢?
第二,他27年没见到亲人了,第一次见面,身挂大红花,吉利且喜庆。
第三,司法部门都道歉了,我想,这朵大红花,或许就是司法进步之花。
如果他有罪的话,司法部门又怎能去道歉呢?
结束语
说句心里话,老穆也希望此案早日破获,这样大家心里都踏实了。
一晃27年过去了,此案还有破获的机会吗?希望奇迹能够出现。
我们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但也绝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愿世间不再发生类似案件,愿人间充满友爱,社会永远和谐!
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看很多回答的网友吐槽,说张玉环又不是立功受奖,干出多么光彩的事情,为什么要戴大红花,而且虽然无罪释放了,但疑点并未完全排除,因为真凶没有归案。
关于疑点这种说法,我倒是认同。张玉环确实不像呼格案那样,是真凶现身后的释放,那是真真正正的清白,而张玉环是因为”疑罪从无“,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无罪释放,也就是说,他可能是冤枉的,也可能不是冤枉的,只是没有找到实锤证据而已。
对于戴大红花,就有点吹毛求疵了,谁规定戴大红花就必须立功受奖,干出惊天动地的大事?我愿意戴我高兴戴怎么了?即便人家没有喜事,平时当装饰品戴着也不碍任何人啊,又不是花你家钱买的大红花。对于张玉环一家人来讲,还有什么比这更喜庆的事啊,被关了27年,从不足三十岁的青年,到今天近六十岁的老头,这就是生命再生,这可比中了彩票、高考中榜重要和幸福的多,为什么不戴大红花?
另外,张玉环的大红花未必就是他自己要戴的,我想应该是好事之人想出来的事儿,为了渲染气氛,为了有视觉效果。
监狱出来,有放鞭炮的,当然也有像张玉环身挂大红花的。大家都知道,监狱是大家不愿去的地方。离开监狱放挂鞭炮,佩带红花就是冲冲晦气,表示重新自由走向新生活的开始,这种规矩到处都有,形成了风俗。
张玉环挂大红花让人不免想得多一些,本来就疑罪从无,被宣判无罪释放,好多人有不同想法。但是他被无罪释放是事实,渴望有个美好未来也正常。因此对他的挂大红花不必过度解读。
我对张玉环出狱戴红花一事,始终感到怪怪的!是立功了?还是受奖了?虽然判决是无罪释放,但是,他是疑罪从无!换言之,就是没有最有力的证据证明该案是他作的!所以,在真凶未抓到之前,他仍然是嫌疑人之一。当初,他们村里人多了去了,警察和他一无冤,二无仇,为啥单抓他?据卷宗反映出,他有很多疑点。他的释放与呼格案丶聂树斌案不同,那两个案件是真凶抓住了,可惜他俩己被枪毙了!所以,作为张玉环,要么是被冤枉,要么是真凶,二者居其一。真相也许永远是个谜!但愿公安机关早日解开这个谜!
西昌森林大火,造成19人牺牲。森林防火面前摄影人该做什么?
西昌330森林大火,已牺牲18名打火队员,1名当地向导,让人心痛不已。
无论是专业摄影人,还是业余摄影人,尽量不要接近火灾现场,不要给救火人员添堵,不要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要服从交通管制。
在许多小区的高楼住户,在阳台就能看见山上的火焰和烟雾。用照像机或手机就能拍摄,在网上或微信就转发,就能起到护林防火宣传教育作用。
首先表示,我不是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太心痛了!19条鲜活的生命呀!求老天降一次倾盆大雨吧!
老天会答应吗?人生无常。无情大火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作为摄影人、媒体人报道多的是说,英雄逆行、向英雄致敬等。我不需要英雄,我只要英雄们、邻近西昌林区的居民们及西昌人民平安。
作为我们普通老百姓为什么不能在森林防火面前做到防火以未然呢?为什么不能好好爱护好自己的家园呢?作为摄影人,奔走各处釆风,当来到林地,一定要有森林防火意思,学习防火知识,做到:不焚烧秸杆、枯木树枝;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吸烟;不野炊;不祭祀用火;不携带火源进林场,一切容易引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都不做。看到别人野外用火,要马上阻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摄影人士在报到火灾无情的惨烈场面,更要宣传森林防火知识。
西昌森林大火,造成19名消防人员牺牲,这真一个不幸的消息,令人扼腕痛惜!
人们对一年前的3月30日四川凉山州的森林大火记忆犹新,当时有30位消防员牺牲了,可是仅仅过去一年,悲剧又在重演,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啊?是我们在哪儿呢出错了?没错的话为什么惨剧得以连续发生?
人命关天,活生生的鲜活生命戛然而止,有谁能夠接受这样的残酷事实?
水火无情,火灾尤为可怕,防控重于泰山,我们应该防患未然,做为摄影人应该帮助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防患意识,同时要以身作则,当好防火标兵,只要人人都能做到这一点,就一定能夠减少灾害的发生。
英雄们一路走好
引用消防公益广告《一半人生》的几句台词:
火一半水一半,热一半冷一半,饭吃了一半,澡洗了一半,方便了一半,睡觉了一半,梦做了一半。
火情总是突如其来,无论他们在忙碌着什么,总是丢下那一半未完成的事情,火速出发,更有甚者宝贵的人生也只走了一半。
作为一个普通摄影人,我们能做的就是祝福祈祷。我们也想出一份力,尽一份责,我们去了灾区拍照记录,可能会适得其反,甚至是添乱,所有我们只能默默的关注祈祷,愿一切都好起来。
“将军孤坟无人问,戏子家事天下知”,其实我们更应该多多宣传那些默默付出的英雄,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他们替你负重前行,虽然普通摄影人无法去拍摄英雄们的不畏生死,总会有摄影记者记录他们的伟大。
他们才是最可爱的人,他们才是最帅的男神,他们才是我们应该追逐的明星,他们才是岁月静好的守护者。
西昌火灾发生后好多摄影人不会放弃这天赐良机,纷纷收拾器材去火场,千方百计地占居有利地形,拍摄火灾现场。
如果是官方指派的摄影师(我不知道是否有),这是他们的职责,火场就应该是他们的战场。
此时各路指挥人员和扑火人员都在紧张地扑火,任何与扑火无关人员的进入都是对扑火工作的干扰。
在现场的摄影人为了拍到最精典的瞬间,肯定会情不自禁地不断奔跑。这样就难免对扑火工作有所干扰,别人还要对你的安全担心。
作为一个业余摄影爱好者,我选择的是在家里呆着,静静地观注火势的发展,心里暗暗地为扑火人员加油鼓劲。
因为我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如果去火场拍摄,只能给扑火工作添乱,是不顾大局,极端自私的表现。
亲眼看到枪决死刑犯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本人以前因为工作关系,多次在刑场亲眼目睹枪决死刑犯。感受如下:
一,所有的死刑犯都怕死。不管死刑犯以前如何猖狂,如何作恶多端,如何不可一世,如何叫嚣“不怕死”,真正到了要枪毙他(或他们)的时候,全部都怕死。
在去刑场的路上,死刑犯面对前后的警车和执法人员,早已吓得脸色惨白,浑身哆嗦,双脚几乎无力站稳,在刑车上要由两个武装警察挟住。
到达刑场后,死刑犯下肢已经瘫软,无法走路,由两个警察拖到行刑地。
二,死刑犯一副可怜相。不管死刑犯以前如何可憎可恶,但到了临死一刻,全都是一副可怜相,大有乞求饶他一命之意。
三,大都是一枪毙命,一点也不精彩。法警近距离对准要害部位开枪,致命是无疑的。而且枪声较小,如同一声小小的爆竹。
四,乐生恶死,乃人之本性。人活在世上,可以享受许多乐趣,还是要倍加珍惜。千万不要作恶,最终毁了自己。真到了万劫不复的时候,悔之晚矣!
98年的时候看过一次,因为我小姨夫在公安局工作,有机会去看过一次,记得上午9点开公判大会,结束以后,我随着他们公安局的警察,去了枪毙现场,在郊区的一个偏僻的地方,由武警把犯人押到刑场,犯人都是五花大绑的,裤腿用绳子绑起来的,然后跪成一排,武警在犯人身后用抢对着头,距离很近,由执法警察挥动着一面小旗,当旗子落下的那一刻,只听到一声抢响,所有犯人都倒下了,只见头上一个洞,面目全非,当时我的心跳加速,腿有点发软,真的是吓到了,中午回来饭都没有吃,感觉想吐很不舒服,眼前一直是哪些犯人的面孔,脑子里回想着一个小时前都还是大活人,突然一秒的时间,就看到他们下地狱了!实在是恐怖,这是我一辈子最近的距离看到枪毙人的全过程,好几天才缓过来,所以说人一定不要违法,更不能一时冲动,犯下死罪,后果是一秒的时间就会结束你的生命!
八三年看过二次枪毙犯人的场面,场面非常非常震撼,第一次看到枪毙十八个,第二次枪毙十二个。犯人被拖到枪毙的地点,武警就位后就看到旗帜往下一挥,哨子一响,一阵炒豆般的抢响,罪犯就往前趴下了,脚和手在抽搐只有一个没有趴下的,就听到一声别动,一个补枪拿着手枪的就开枪,这个也就往前趴下了。然后法医拿一把不锈钢镊子在死刑犯的脑袋里搅拌一下,然后拍照。然后就是火葬场的车来拉尸体列。惨的二块脑子全流地上列。血倒是没有多少。回家以后晚饭就吃不下列……
92年在部队的时候,去边境缉毒,因为我们没经过实战,所以要求我们队员参观死刑现场,近距离参观执行过程和现场,第一次参观后吃不下饭,害怕,自己不敢去厕所,睡觉做梦,觉得很残忍,几次以后就没感觉了,就像杀鸡屠狗差不多,没啥感觉。
农历春节,你们会带上父母去拍个全家福吗?
拍照本身就应该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儿。新年春节家里人聚在一起,记录一下在某一刻发生的开心的事情。做饭的时候、聊天的时候、吃饭的时候,陪孩子闹的时候、孩子拜年的时候……只要不是因为拍照影响了你跟大家一起去玩儿,一起去开心的心情,记录一下生活的美好,何乐而不为。哈哈
农历春节,带父母拍全家福是必须的。去照相馆正式的,用相框裱起来,挂在家里,很有历史纪念意义,也是亲情的展示。当父母想你的时候,可以多看一眼,看不够的是亲情,回想起来一家人在一起的时光,幸福,安康。
当然,除了照相馆拍,用相机或手机抓拍全家福也是幸福的事。在与家人团聚的时候,给父母来一个特写镜头,太美妙了,父母笑得那么自然和幸福。脸上的微表情,只有亲情之间才会那么在乎,看不够,将手机照片秀到朋友圈,发头条,都是可以的,只要你愿意。父母看到也很开心,没想到会上头条了。自媒体时代,就是方便。
通过与父母和家人的沟通,照片是最好的工具。如果用相机自拍的话,更加有质量,画质优美,数字的照片,可以保存到永久,可以用于写家谱,记录与家人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从而勾起幸福的回忆。一个家庭的历史,要靠一点点积累,照片直观,最能打动人心,我们要从细微做起,对父母好,就是对自己好,好的表现代代相传,让后代看到更多的信息。我们爱父母,父母是我们的生命来源,也是把我养大的恩人,没有父母就没有我们,对父母再多的好也不如父母对我们的恩,养育之恩,终生难报。
感谢提出问题的人,感谢关心头条的朋友,我们一起孝敬父母。
会,每年自己拍摄,从小年开始记录,有照片有视频。放鞭炮、祭祖、吃年饭、守岁看春晚。通过ps处理照片,PR AE剪辑视频短片,处理完成后,新建一个文件夹,永远保存着每一个新年。
除夕夜还会穿着自己的新衣服出门和小伙伴一起放炮么?
我的家长在广东的南边的一个岛上――硇洲岛,那里过年保留着完整的传统风俗。比如廿四大扫除、做年糕、贴对联、拜神、吃团圆饭、放鞭炮、走亲戚、游神等。
岛上每到年关的时侯,鞭炮声就不绝于耳,从腊月廿四开始,每天每户都会烧香放鞭炮。在除夕那天,上午贴完对联后,便开始拜神,然后放最大的一封鞭炮。在除夕夜里12点开始,迎接新年初一,鞭炮声更是响到第二天早上,烟雾弥漫在岛上久久不能散去!
除夕那天吃完团圆饭,小朋友会早早洗完澡,穿上新衣服,开始放烟花和鞭炮。作为大人,我也一样早早就洗澡穿上新衣服,跟小朋友一起放烟花。边玩边拍照录视频,发朋友圈,给朋友发祝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烟花爆竹人合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烟花爆竹人合照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