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家烟花爆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国家烟花爆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最新规定?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等活动,都制定了相应的规定。
燃放烟花爆竹时由于没有防范措施或防护不当,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燃放烟花爆竹还会产生噪音污染,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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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已经明确划定。在划定区域内,燃放必须遵守安全规范,保障人身、财产等安全。同时,公众在燃放烟花爆竹时需注意环保,不得在公共场所或建筑物上燃放。在特定公共场所,如医院、学校等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更是被严格禁止。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中央放烟花规定?
有新规定的。
1、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等相关标准。烟花爆竹零售店实行专店销售,场所设置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市内销售经营。
2、烟花爆竹零售店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且不应大于20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不小于100米的安全距离。
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定的存放量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执行,最大不超过300公斤火药量。
4、烟花爆竹零售店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电线电缆规范穿管,照明灯具符合防爆要求
1.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0条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2.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3.第31条。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1、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2、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3、第三十一条。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一、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必须从具有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二、不得在居民棚户区及城市居民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三、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四、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五、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六、不得存放重量超过十公斤的烟花爆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家烟花爆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家烟花爆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