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烟花爆竹安全标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烟花爆竹安全标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烟花爆竹包装标准?
烟花爆竹的包装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防火、防潮等要求。
其次,包装箱必须具备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以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损坏。
此外,包装上必须清晰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并附有使用说明书和安全警示标识。
最后,包装箱应采取密封措施,以防止火花或火焰进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规定,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箱含量、净重、体积和烟花爆竹防火防潮轻拿轻放等安全用语或安全图案及执行标准代号。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手抄报内容简单?
1、到有零售经营许可证的零售点就近购买;
2、选购贴有专营管理标识的烟花爆竹;
3、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的产品;
4、选购标志完整、清晰的产品,即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提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清楚;
5、选购引火线为无霉变、无损坏、无藕节(除部分线香类外)安全引线的'烟花爆竹;
6、不购买非法生产、违禁的烟花爆竹。
吉林省烟花爆竹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和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结合吉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
第三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
第四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简称县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布点规划,布点规划结合本行政区人口数量和区域面积及消费水平统一平衡,严格总量控制。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布点规划报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布点规划提交县(市、区)安委会批准后实施。各县(市、区)原则上不再新增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
第二章 零售经营许可条件
第五条 烟花爆竹零售点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二)主要负责人应当经主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销售人员应当经过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三)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临时零售网点可实行专店、销售棚、摊床销售。
(四)长期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当专店经营场所面积大于100m2(或长度大于等于18m)时,应设置2个以上安全出口。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与体育馆、客运站、火车站、宾馆、饭店、洗浴、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等人员聚集场所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且左右无贴邻建筑。
(五)与10kV以下箱式变压器距离不应小于3米,距杆上式变压器不应小于5米,与铁路保持4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六)临时零售网点的面积不应大于20平方米,摊床长度不应超过 6米,货品高度不应超过2米,周边50米内不应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
(七)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经营场所内严禁吸烟、不得有明火点。
(八)长期零售点应设置监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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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烟花爆竹安全标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烟花爆竹安全标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