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烟花爆竹燃放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烟花爆竹燃放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规定,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这些地方禁止燃放
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规定,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违规燃放要承担法律责任
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规定,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预防爆炸、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组织销毁、处置没收和弃置的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
交通、城管、质监、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
第四条 公安、安监、交通、城管、质监、工商等部门应当建立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 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应当对村(居)民、学生进行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公益性宣传工作。
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烟花爆竹。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七条 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申请核发相应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烟花爆竹燃放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烟花爆竹燃放条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