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禁止烟花爆竹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禁止烟花爆竹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巴中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召开。该《条例》已于2021年9月15日由巴中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11月25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共十九条,分为六个部分。将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纳入禁止燃放管理;明确了禁止燃放的区域、地点、场所;对禁止燃放保障和促进措施作出规定,包括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烟花爆竹燃放的宣传教育引导及公民的举报投诉规定;孔明灯参照本条例管理。
近年来巴中市、县两级按照从严控制的原则逐步减少了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有的城区(如恩阳城区)已经完全没有零售网点,在条例中作相应规定是对这些成果的巩固。为此,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和场所,不得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并规定了法律责任“在禁止燃放区域、地点和场所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条例》的施行,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减少空气污染、噪声扰民,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有利于巴中市建设“四宜四有”新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三市两地一枢纽”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文名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颁布部门
国务院
颁布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
颁布时间
2006年1月21日
实施时间
2006年1月21日
修订时间
2016年2月6日
修订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制定目的
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规定,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这些地方禁止燃放
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规定,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违规燃放要承担法律责任
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规定,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禁止烟花爆竹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禁止烟花爆竹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